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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呼日报》停刊后,于右任又创办《民吁日报》

9月8日,上海租界会审公廨经过15次研讯,尽管查明既无侵吞赈款之事,赈款更与《民呼日报》无关,于右任在被关押了一个月零七天后还是被判决“逐出租界“,租界接受清廷请求,同时撤销《民呼日报》发行权,不许再行出版。

《时报》、《神州日报》、《东方杂志》及各西方报纸纷纷批评清吏非法压迫舆论,斥责会审公廨判决失当,言词激昂。9月9日,上海《时报》发表评论:“此实摧折言论萌芽之大刀阔斧耳。人心何在?天理何在?今后之言论权更何在?“其他各报的评论也大致相同。在舆论的密切关注下,于右任在各报登载了《民呼日报》的最后一次广告:“呜呼,本报自停歇招盘业经多日,近始将机器生财等过盘与民吁日报社承接。所有一切应收应付款项,以后概归民吁日报社经理,快事亦痛事也“。

离《民呼日报》停刊不到两个月,离会审公廨的宣判不过20来天,10月3日,《民吁日报》就诞生了。人还是《民呼日报》的人,机器设备也是《民呼日报》的,只是注册地点换在法租界,名称换了一个字,所谓“民不敢声,唯有吁耳“。一者“吁“与“呼““字形相近,用以表示人民愁苦阴惨之声“;二者“吁“为“于某之口“,“于沉痛中,尤含有幽默的意味“;三者清吏曾以挖双眼相威胁,“呼“挖去两眼不还可以“吁“吗?

《民吁日报》创办人还是于右任,因为他刚被判逐出租界不便出面,所以由朱少屏为发行人,范鸿仙为社长,景耀月为总编辑(于右任在该报创办不久,就到日本为报纸募集经费去了)。于右任在《发刊宣言书》中提出:“小之可以觇民情,大之可以存清议,远之可以维国学,近之可以表异闻。“言论报国之心溢于言表。此文和景耀月执笔的出世辞,“文辞典雅,大为士林传诵“。“民吁“与“民呼“一脉相承,没几天就风行一时。

《民吁日报》创刊不久,就连篇累牍地报道日本侵略东北的真相,从创刊第18天(10月21日)发表《日工殴打学生之风潮》起,到11月19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民吁日报》就发表了62篇有关报道和评论。日本前首相伊藤在哈尔滨车站被朝鲜志士刺死后,《民吁日报》连续追踪报道。日本驻上海领事松冈向苏松太道蔡乃煌施加压力,指控“民吁报言论大欠和平,且任意臆测煽惑破坏,幸灾乐祸,有碍二国邦交,请将该报惩办,以戒后来“。11月19日,蔡会同租界当局野蛮地查封了该报,对范鸿仙实行拘讯,经多次非法会审,日本方面列举《民吁日报》发表的62则报道为“排日之证据“,以原告身份作裁判官,“开数十年未有之特别公堂“。

《民吁日报》仅仅48天就遭到被封杀的命运,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当天就有人贴出揭帖,表示抗议。此后,连续几天都有人在报馆门口贴出“吊词“,拈香燃烛,痛哭哀悼。11月22日《时报》对此作了详细报道。11月23日,《大公报》在闲评中说:“去《民呼》被封禁时,为时不过两月余。夫呼之为言,曰大声疾呼,其扰人清睡,封之犹可言也。至于吁,仅吁嘘喘息而已。哀哉,吾民吁亦不准吁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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