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史与政务文书的检请
折冲府所置府、史,作为文案施行的主典,需要承担文书检请之职责。所谓检请,即将存档的文案检索出来提交给官长行判,所检索的文案包括其他官司来文、相关法令和本部门以往处理过的案例等。检请有主动和被动两种方式,被动检请是应官长“检案“的要求查找相关文案,检出后提交给官长作为处理政务的参考,一般书写“牒。检案连如前。谨牒“。主动检请则主要是对于那些具有相对固定日程的政务,按部就班地准备相关文案或法令,主动提交给官长作为参考;或者起草需要官长判署的文案,以“牒。检有事至“的句式呈报官长,获批“连“后连接相关案由文书,然后进入行判程序。主动检请的情况下,府、史在日常政务处理中的主体地位或主动性比较明显。
蒲昌府文书《唐开元二年四月十一日西州都督府牒蒲昌府为李绾替折冲王温玉遊奕及索才赴州事》[36](图5),保留了较完整的对受文所做的判署程序。[37]
图5 《唐开元二年四月十一日西州都督府牒蒲昌府为李绾替折冲王温玉遊奕及索才赴州事》
兹移录如下:
1 府
2 兵曹参军宝
3 史孟祥
4 四月十一日录事 受
司马阙
6 缘举李绾事,有 敕:如索才忙,请火急发遣
7 吕忠来,孟祥状问。
8 折冲公
…………………………………………玉……………
9 检 案。玉 示
10 十三日
11 牒。检案连如前。谨牒
12 四月 日府索才牒
13 准州牒,李绾替
14 玉遊奕。玉示
15 十三日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