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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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海内外学人对于宋代基本史料愈益重视,包括对《宋会要辑稿》、《天圣令》、《名公书判清明集》、官箴书、地方志、石刻史料乃至出土文书等的研读课、工作坊愈益普遍。从基本训练开始,夯实基础,应该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就制度史研究而言,所谓的“活“,绝非浮泛飘忽,只有肯下“死“功夫,把根基扎在各类材料的沃土中,才能“活“得了。如果我们能够抓住机会,认真而非敷衍地对待面前的诸多史料,宋史学界希望可期。

2015年10月于台北南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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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拙作《永远的挑战:略谈历史研究中的材料与议题》,《史学月刊》2009年第1期。

[2] 严耕望:《治史经验谈》,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第26~30页。

[3] 包伟民、郑嘉励主编《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中华书局,2012。

[4] 参见陈智超《〈宋会要〉的利用与整理》,《文献》1995年第3期;《关于〈新辑宋会要〉整理本的说明》,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隋唐宋辽金元研究室编《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五辑,第24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另可参看李晓东、危兆盖等《〈宋会要辑稿〉校点本出版》,《光明日报》2014年10月10日第7版;孙昊:《宋史专家探讨“〈宋会要〉的复原、校勘与研究“》,《光明日报》2015年2月25日第14版。

[5] 例如,敦煌莫高窟北区B47窟发现的唐代囗文楚瘗窟,出土有随葬告身,B48窟也出土了《武周万岁通天某年勋告》;吐鲁番发现的唐代墓葬中,也有若干随墓主人附葬的告身。参见荣新江《〈敦煌莫高窟北区石窟〉(第一卷)评介》,载《敦煌研究》2000年第4期,第178~180页;陈国灿:《莫高窟北区第47窟新出唐告身文书研究》,载《敦煌研究》2001年第3期,第83~89页;徐畅:《存世唐代告身及其相关研究述略》,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12年第3期;王静、沈睿文:《唐墓埋葬告身的等级问题》,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35~41页;赵振华:《谈武周苑嘉宾墓志及告身——以新见石刻材料为中心》,载《唐史论丛》2013年第2期,第186~205页。

[6] 王静、沈睿文:《唐墓埋葬告身的等级问题》,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35页。

[7] 四部丛刊本《于湖居士文集》前,有自称其“门下士“的谢尧仁及孝祥弟孝伯作于嘉泰元年(1201)之序。集后所附官告及敕黄,尽管编入时间不详,但无疑是其家自南宋保留下来的。

[8] 四部丛刊本,卷一三三《历官告词》。

[9] 陈康伯文集为其裔孙以范编次,士选参订,成书应在明代中期。《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四《陈文恭公集》提要中斥该书“无往而不伪“,但书中收录陈康伯任官告敕尽管错讹杂糅,却多有依据,应系陈氏家传。另据四库馆臣,方逢辰《蛟峰文集》外集四卷,为其七世从孙玉山知县方中在明成化年间续辑,“凡逢辰历官诰敕及酬赠诗文皆在焉“。其续辑资料,应来自南宋以来之家藏。

[10] 例如出自敦煌的张君义告身、公验抄件等,据张大千跋语说,发现时包裹着削去头顶骨的人头与残肢,装在同一麻布袋之中(参见王三庆《敦煌研究院藏品张大千先生题署的〈景云二年张君义告身〉》,《敦煌学》第十八辑,1992)。此类特别状况与墓葬中的常见情形,文书出土环境,都值得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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