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酒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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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酒吧

听了我的赞叹,裘星文挠了挠脑袋,有些不太好意思,“人生目标什么的,不至于啦,跟我们学校大多数人比起来,我家就是一块小石头而已,陶树,男子汉大丈夫,你应该追求更好的呀!害,不说这些了,今晚我爸妈不在家,你可以住过来陪我嘛。”

疑惑了一会儿这人为什么要把自己家比作一块小石头,等回过神来已经答应了留下过夜的要求,裘星文欢呼起来,说我是他第一个领回家的朋友。

说起来,长这么大,我好像也只去过孙雨泽家过夜吧,那家伙老妈做饭真的很好吃,家里也布置得也蛮温馨的。

在去都城最中心的列车上,再次思考着这个问题,我才迟迟反应过来,谢冬荣家应该也要算上。

但总感觉……他家于我而言跟身为朋友的孙雨泽和裘星文家有着本质的区别。

大概潜意识里,我将纳明归为“老妈工作的地方”了吧。

正出着神呢,忽然,裘星文一把揽住了我的肩膀,这动作对于gay里gay气的我来说着实是有些超负荷,顷刻间我耳朵就红了,所幸裘星文好像没有察觉到,他说:“晚上咱去夜店玩玩?”

那地方,看小说看电视时光顾过无数次,但说来惭愧,论实际经验,我是妥妥的啥也没有。

对未知的兴奋与惧怕一时间充斥着我的大脑,而瞧坐我身旁提出这一建议的裘星文,也是兴奋中透露着胆怯,估计也是第一次去吧。

“放心,我做过攻略了。”裘星文拉住了我的手,“走啦陶树,一起去,你就不想见识见识里面长啥样?”

想,当然想,向来谈不上是什么好学生的我有时闲着没事的时候也会思考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但一个人去那种地方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第一次的时候。

而如果两个人一起就不一样了。

于是,我们俩就像是背着爸妈一同在床底下藏小黄书的亲兄弟似的,对彼此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

夜店,在晚上才好玩,白天就应该去大家都去的地方,比如说游戏厅啊什么的。

我得承认,裘星文比我会玩,虽然以前我也去过什么全息体验馆和游戏赌场,但次数有限,而带我来的这家伙明显是个老手了,各种会员积分通通不落下,有他带着,你就不必承受第一次到店的紧张并且也能玩得尽兴。

但……几乎是情不自禁的,就算在玩得最尽兴的时候,我也还是忍不住考虑了一下我家的经济状况。

虽说我也会制造一些小玩意补贴家用,看似不算特别缺钱,但我没有忘记那天我打碎的花瓶,也有没忘记我那大小姐一般的老妈正干着怎样的活,所以玩的时候我没有充值太多,大多数时候就站在裘星文背后为他鼓掌。

要是有钱就好了。

许久未曾在我脑海里出现过的想法冷不丁地刺了我一下,并不太疼,但却不能忽略,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哎,急不得啊,你看,我这不是已经在努力了吗?

夜幕降临,白天原本寂静着的街道渐渐地开始嘈杂起来,迷幻的色彩伴随着欢笑与精致打扮的人们接二连三地冲刷着小年轻们的视线。

“看见那栋楼了吗?”裘星文指向街道尽头,一栋仿佛与此地的喧哗丝毫没有关系的金色建筑,问我道。

远远地,我看见那栋建筑门口停靠着一辆辆豪车。

“那边也是这种?”我有些困惑,因为看起来并不像。

裘星文没喝酒,但表现得却跟醉了似的,面色泛红,神情也有些迷瞪,“Yes,and……no!”鲜有地买起关子来,其实根据他的回答我已经猜出一半了。

“这边都是小玩,那边搞大的,也更高级。”裘星文说,“以前跟我家亲戚去过一次,妈呀,老贵了,我这种家庭实在是消费不起。”

好的,他那种家庭都消费不起,那地方跟我就更没什么关系了……

不过,谢冬荣他们倒是有可能会去玩。

会有男男女女在他身边跳舞吗?那个时候的他会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呢?他那样的人,到底是他占别人便宜,还是别人占他便宜呢?

算了,高兴的时候就别想着令我不高兴的人了吧。

跟着裘星文的步伐,咽了口唾沫,我踏入了一家酒吧的大门。

不是那种充斥着摇头晃脑的人以及噪杂音乐的会所,但也绝对不是那种响着钢琴曲吧台前坐着忧伤男孩的清吧。

这酒吧里很少有女人。

嗯,这是个gay吧。

其实刚开始我是没有反应过来的,直到我看见了穿着女仆装的大胸汉子在跳钢管舞的刺激画面。

一瞬间,我以为裘星文是否搞错了什么。

但他看我的眼神,却又分明地写着:“你别告诉我你不是,你明明就是。”类似于这样的话。

之前说过了,我见到裘星文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跟我是同类,但当室友的这段时间,我俩从来没有提及过这方面的事情,也从没有向对方确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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