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断刀斩长安(忆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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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会动手杀人呢?”

油灯微光晃动,映照出两张脸。

一张白净无须,神态却世故老成。

另一张留着。

比起这个名字,更多人喜欢叫我的外号。

余半城。

是的,我很有钱。富可敌国不敢说,敌城纵然不足,也相差无几。

虽然发迹于此,却不是本地人。来此二十年还不会说本地方言,不是不会,而是不愿。即使这让我的买卖一开始遇到了很多麻烦,很多时候宁愿磕头求人,也不肯花半分心思去学这里的方言。

现在我们余家举家在此,大家都在说江南吴语,只有我一个人说官话。

原因嘛,大概是因为,我讨厌这里。

一开始,我的官话是被人鄙视的缘由。

现在,我的官话却是歌潭城身份地位的象征。如今歌潭的上流人物,已经以说吴语为耻。

我出生在西北贫瘠之地,从爷爷自立门户分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住在山脊的窑洞中。

本来我们是有房子的,但是我的叔叔十分顽劣,在我还未出生时,就把家烧了两次,每次烧完都是我爷爷和父亲凿山石和泥重新砌一栋出来。

而爷爷,也就顺势做了石匠。

我所在的山村是附近最穷的村子,我家又是最穷的一家。爷爷很担心我的父亲和叔叔找不到女人结婚,卖了家里唯一的耕地老牛,从人牙子手里买来了一个女人。

这个人,就是我的娘亲。

按照爷爷的意思,家里只有这一头牛,只换得来一个媳妇儿,就做两个儿子的共妻。可是叔叔虽然性格顽皮,却对家人十分重情。

他说:“我大哥虽然长得没我好看,但是脑瓜子聪明,力气比我大,又比我懂事,孝顺爹娘。大哥生的孩子一定是个好孩子,可不能被我这个泼皮无赖弄脏了大哥的好血脉。我呀,估计这辈子也娶不到媳妇儿了,以后大哥的儿子就是我儿子,我亲儿子。”

爷爷却如何都不肯答应,钱花了,事儿就要成,一个铜板能换一斤米,就必须换得三斤四斤回来,才叫值当。这就是我们村儿的道理。

于是叔叔在成亲那天,连夜逃到山外,失踪了五年,杳无音信。

到第二年,我出生了。

后来听山里的叔伯说起,我差点就没生下来,娘亲总想着要跑,怀了我也要跑,每次被爷爷抓回来后都要挨一顿毒打,要不是爹爹求情,恐怕我还在娘亲肚子里时,就要被爷爷打死了。

爹爹对娘亲是极好的。

这是娘亲跟我说的。她说在成亲那天,爹爹跟她说:“你是我们兄弟两个的媳妇儿,兄弟那份福让我享了,兄弟那份责任也该我来担。”

她说每次被爷爷毒打,若不是爹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她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在爷爷死后,她就不恨我爹了,还教我爹识字。

爹爹学的认真,很快就认识了不少字,后来山里的老乡都会喊爹爹一声“小先生。”

爷爷是在我四岁时死的。山里穷苦人,大多不长寿,爷爷死的很痛苦,因为他自知时日无多后,便找了老先生为他写下死期。他只要按照那个时辰死,子孙就会有享不尽的福禄。

如今想来,不论是巧合还是注定,爷爷都为今日的格局,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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