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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小金毛放在书桌上:“送给你。”
我两只眼睛完全被可爱的小狗吸引了,却仍然嘴硬地说:“我才不要,我不会养。”我的季先生就要去美国了,从此跟我隔着一整个太平洋,我简直要“伤心太平洋”了,谁还有心思养狗狗啊,即使小狗狗真的很软萌、很可爱,可是,可是都没有我的季先生可爱啊。
季先生不理会我的“控诉”,自顾自地摸着小狗,指着我说:“大麦,看到了吧?你的主人很可爱,是不是?大麦,你是男孩子,长大了要保护安可爱啊,她不开心的时候呢,就在她身边陪着她;她高兴的时候呢,就陪她在花园里疯;她将来成了有名的作家,去签售,你就做它的保镖,保护她,好不好?”
小狗狗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只是奶声奶气地哼唧着,十分惹人爱,但我却听懂了,季先生就要走了,他买了只小狗来陪我。
明明是想要生气的,但看着满眼不舍与担忧的季先生,就怎么也生不了气了,也明明是难过的,但是看到季先生抱着小狗朝我笑的样子,一脸不舍,两眼情深,内心里那种慢慢升腾上来的羞涩与幸福感就慢慢掩盖了即将离别的悲伤。
“你刚刚叫它什么?”
我从季先生手里接过小狗,小心翼翼地抱着。
“大麦。”季先生说,“大小的大,小麦的麦。”
“啊?大麦?”我笑,“你确定它要叫这个名字?听起来一点都不英俊帅气。”一点都不像英俊帅气的季先生送的狗狗该有的名字啊。
“大麦就是大卖的意思啊。”季先生笑,“安可爱不是想将来做作家吗?那我就先预祝你将来出版的书大卖!”
“你怎么知道的?”关于偷偷试着写小说这件事,我以为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而将来想成为一个作家,这件事,我也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因为是你喜欢的事。”他说,“所以,我知道。”
“那你还知道什么?”我好奇,是否我所有的秘密,都逃不过季先生的一双眼睛呢?
“我知道一切你喜欢的。”
“比如呢?”
“喜欢吃辣。”
“嗯。”
“喜欢听陈奕迅的歌,看亦舒的小说,励志做像阿加莎·克里斯蒂一样的悬疑小说作家,爱旅行,梦想是开着房车环游世界。”
“嗯,嗯。”我连连点头,“还有呢?”
“思考的时候,喜欢玩头发。”
原来,那样的小动作也被他发现了吗?
“还有呢?”
“紧张的时候,喜欢玩自己的手指。”
“还有呢?”
“喜欢小动物,尤其是温柔的大金毛。”
“还有呢?我还喜欢什么?”季先生,还有一个我最最喜欢的,你还没有猜到呀。
“还有吗?”
季先生认真思索起来,终于不再那么胸有成竹。
“当然有!”
我咬咬嘴唇,拼命忍住,才能不主动说出那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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