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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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等郎媳,就是丈夫还没出生,媳妇就被领回家养着。为了这儿媳妇能照顾小丈夫,等郎媳和小丈夫年纪都差得很大,就她和前夫差了有十岁,这还算小的。相差大的,甚至十八/九岁二十岁,当然也有一辈子等不到小丈夫,孤独终老一生的等郎媳。

这是旧社会的婚姻产物,小丈夫,年纪大到甚至可以当娘的大妻子,鲜少能修出美好的姻缘。

她和前夫便是如此,虽然在公婆强求下结了婚,可除了结婚当晚洞房花烛外,她跟前夫再没行过夫妻之事,前夫更在她临盆在即的时候,直接参加了革命。

这一去十三年的时间,中间只回来一只手的手指头数得过来的次数。

解放后这人倒是回来了,还风风光光的回来,所有人都以为她熬了十几年,总算是熬出头了。

可那人回来不过是为了跟她离婚,为了能娶他顶头上司的女儿。

给人当等郎媳不是她所愿,嫁给小自己十岁的男人也不是她所愿,那个男人不喜她、她也不见得就喜欢他,只是受时代局限,又有个孩子牵绊着她,她做不到主动提离婚。

可对方要离婚,且那时候女儿已经十三岁,就算没有她的照顾,也一样能活得好好的,她自然没再扒着这段婚姻不放的道理。

她如那个男人的意愿离婚了,结束了那段旧社会下促成的不正常婚姻关系。

不说她这段不正常的婚姻,就是那些个正常结婚的男女,婚后也是各种困难。

婚姻从来不是想象中的那般美好。

所以她希望女儿年纪再大一些,再多看一些婚姻的百态,更加清楚婚姻意味着什么再结婚,可无论她说什么,女儿都不听,李秋霜真真是愁坏了。

没想到这会儿女儿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李秋霜当真意外得不行,爱怜地摸着女儿的脑袋,李秋霜欣慰道,“你能想明白就好。”

眷念地窝在母亲的怀里,不愿意出来,梅苗苗说起自己的担忧,“可我先前这般着急想结婚,姑姑更是为了这事没少奔走,这就突然改变注意,他们肯定不同意,怎么办?”

“放心,有娘在,他们再是不同意,娘也有办法让他们同意。”

先前女儿非要嫁,她没办法拦着不让嫁。

如今女儿不嫁,那两母女再是愿意,她也绝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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