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红薯之案,盗亦有道(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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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的饷午,天寒地冻中露出一丝暖光。城墙上立着一名男子,背影萧条。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男子名为孙大壮,乃城郊马村村长。

围观人群还在七嘴八舌的谈论,只见孙大壮一个跃身直朝地面栽去。众人吓的不知所措。

“砰”

孙大壮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当众人纷纷决定众筹买口棺材时,孙大壮一屁股又坐了起来并且拖着一条摔断了的腿继续朝着城墙上走去。显然,这家伙还准备再跳一次。

有人慌了,喊:小伙子,有什么想不开的别拿自己性命开玩笑。

大家应和:是啊是啊,有困难你说出来。

听到众人的劝告,孙大壮泪眼婆娑的说:俺本是马村村长,家中有良田一亩,母狗一条。无奈天公不作美,一月前的洪水把俺家的田都给淹了,母狗还跟别的村的公狗私奔了。迫于无奈,俺就进城谋个私活。期间遇到一个姑娘很是喜欢,咱两一见钟情。俺这小媳妇跟俺回家还没半个月就又跟别的村的男人跑了。俺,俺不想活了!

大家一听,哎呦真惨。

我一听,哎呦就是他。

于是,孙大壮落网。

孙大壮被逮捕后陈述自己确实顺手偷了王小二家的几筐红薯。藏匿地点正是马村村头的苍天大树。官府将赃物缴获后全部返还于王小二。但王小二此人知恩图报,便又将那几筐红薯全部赠予我。当天,王小二特意捧着一袋烤红薯前去牢狱探望孙大壮,感谢孙大壮让他认清了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小月直勾勾的盯着几大筐红薯,口水直淌。

我说:想吃?

小月频频点头。

我说:没门。这几筐红薯我可是打算拉出去卖的。

小月咽了咽口水,问:卖红薯,这能卖几个钱啊?不如吃了它填饱肚子。

我说:回报社会懂不懂?再说了长这么大没在长安城摆过摊,想想有些小激动。

小月说:摆摊又不是当官,有什么好激动的。

我说:别人赠予我红薯,我用红薯生钱,钱生红薯,红薯生钱。钱!红薯!红薯!钱!哈哈哈哈哈哈。

小月问:郎中给你开的药有没有按时喝?

我说:我又没病喝什么药。

小月一本正经的说:不,你有病。

我说:去你的,你才有病!

……

摆摊的前一天,我特意烤了一炉红薯孝敬王府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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